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时间:2024-03-15

        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因需就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中的诉讼及非诉问题进行法律咨询,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分为以下两个标段(参与单位可选择其中一个或全部标段进行投标):

一、标段一:2024年常年法律顾问(诉讼方向)服务费采购项目

  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因需就公司信托业务风险预防和处置相关的日常法律事务及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所遇到与员工间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制度修订等相关事项进行法律咨询,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标段一名称: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常年法律顾问(诉讼方向)服务费采购项目

2、标段一编号:ZJ-CGSQ-202403-00062

3标段一预算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

4、标段一概况公司拟聘请律师事务所作为常年法律顾问,为公司信托业务提供与风险预防和处置相关的日常法律事务咨询服务,并就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所遇到与员工间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制度修订等相关事项提供咨询服务。

5谈判响应方资格要求:

5.1基本资格条件:

5.1.1依法注册成立【10】年或【10】年以上的国内知名律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记录和社会声誉,近3年来没有违法违规执业记录;

5.1.2具有一定规模的办公场所,已经完成上一年度当地司法局的检查考核;

5.1.3具有较高的综合实力,在职律师人数在200人以上,具有相应的业务资质和丰富的金融执业经验,对我司业务情况具有一定了解;

5.1.4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团队可以满足相应服务工作要求,主要律师有8年以上执业经验,并在信托业务诉讼和劳动争议领域具备较为丰富的经验,有优秀的业务业绩和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

5.1.5与我司不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形。

5.2 响应文件要求:

5.2.1响应律所情况介绍

(1)响应律所简介:包括注册资金规模、历史、业务范围、财务状况、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组织机构及职能、人员情况及构成、与杭州当地法院沟通情况及专业特长等;

(2)响应律所承担该项目的优势:律所近三年服务其他信托公司常顾业务(需包含诉讼)及律所近三年服务其他金融机构常顾业务(需包含诉讼)的介绍,并提供签约文件;

(3)三年内未受行业协会惩戒的承诺函;

(4)与我司无利益冲突和对项目材料保密的承诺函;

(5)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各种执业资质证明材料。

5.2.2工作方案

应说明详细的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包含的服务内容、法律咨询服务是否限定小时数、对除具体项目外的法律问题能否出具法律意见书、除基础咨询服务外提供的其他增值服务(比如信托行业法律法规、政策动态信息更新;员工法律培训等)。此外,还应说明团队配置(项目组成员数量、结构、经验),其中该常顾工作的主办律师必须是该所的合伙人。主办律师曾经办理信托诉讼案件3件并获得良好效果的证明材料。(无相关案件可不列举。)

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响应方在向我司出具单位盖章的保密承诺函后,可以沟通获取具体案件材料和具体的评分标准。

5.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及其他证明自身经验的资料等须加盖响应方公章。

6、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3月25日9:30时(北京时间,以文件送达时间为准)止,超过截止时间的响应将被拒绝。

6.2开标时间:2024年3月25日9:30 时。

6.3开标地点: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香樟街39号26层。

6.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响应律所加盖公章的介绍信和授权书,并取得全权代表单位参与本项目的谈判和报价的权利,否则,谈判资格将被拒绝;响应方逾期未出席开标会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谈判资格。

二、标段二:2024年常年法律顾问(非诉方向)服务费采购项目

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因需就公司信托业务及日常经营中的非诉法律问题进行日常咨询,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标段二名称: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常年法律顾问(非诉方向)服务费采购项目

2、标段二编号:ZJ-CGSQ-202403-00063

3标段二预算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

4、标段二概况我司拟聘请律师事务所作为常年法律顾问,为公司信托业务及日常经营中遇到的相关非诉法律问题提供日常法律事务咨询服务。

5谈判响应方资格要求:

5.1基本资格条件:

5.1.1依法注册成立【10】年或【10】年以上的国内知名律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记录和社会声誉,近3年来没有违法违规执业记录;

5.1.2具有一定规模的办公场所,已经完成上一年度当地司法局的检查考核;

5.1.3具有较高的综合实力,在职律师人数在200人以上,具有相应的业务资质和丰富的金融执业经验,对我司业务情况具有一定了解;

5.1.4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团队可以满足相应服务工作要求,主要律师有8年以上执业经验,并在信托业务领域具备较为丰富的经验,有优秀的业务业绩和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

5.1.5与我司不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形。

5.2 响应文件要求:

5.2.1响应律所情况介绍

(1)响应律所简介:包括注册资金规模、历史、业务范围、财务状况、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组织机构及职能、人员情况及构成专业特长等;

(2)响应律所承担该项目的优势:律所作为常法(需包含非诉业务)服务其他信托公司和服务其他金融机构的介绍,并提供签约文件;

(3)三年内未受行业协会惩戒的承诺函;

(4)与我司无利益冲突和对项目材料保密的承诺函;

(5)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各种执业资质证明材料。

5.2.2工作方案

应说明详细的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基于对我司的了解,围绕我司主要业务及需求介绍下具体包含的服务内容、法律咨询服务是否限定小时数、对除具体项目外的法律问题能否出具法律意见书、除基础咨询服务外提供的其他增值服务(比如信托行业法律法规、政策动态信息更新;员工法律培训等)。此外,还应说明团队配置(项目组成员数量、结构、经验),其中该常顾工作的主办律师必须是该所的合伙人。主办律师近三年办理信托业务非诉项目并获得良好效果的证明材料。(无相关项目可不列举。)

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响应方在向我司出具单位盖章的保密承诺函后,可以沟通获取具体项目材料和具体的评分标准。

5.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及其他证明自身经验的资料等须加盖响应方公章。

6、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3月25日14:00时(北京时间,以文件送达时间为准)止,超过截止时间的响应将被拒绝。

6.2开标时间:2024年3月25日14:00 时。

6.3开标地点: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香樟街39号26层。

6.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响应律所加盖公章的介绍信和授权书,并取得全权代表单位参与本项目的谈判和报价的权利,否则,谈判资格将被拒绝;响应方逾期未出席开标会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谈判资格。

上述采购项目两个标段联系方式为:

采购人名称: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香樟街39号26层

本次采购评审小组电话: 0571-86030732